欢迎光临中国致公党浙江省委员会网站!!!
|致公首页|
|致公知识|

|组织状况|

|社会服务|
|党员风采|
|政策法规|
|侨务信息|

 

省政府召开我省委会重点提案办理会


2005年9月21日

   在9月16日,致公党浙江省委会的《科学处理农村垃圾 改善农村生活环境》重点提案办理工作座谈会在省政府常务会议室召开。会议由陈加元副省长主持,省政协副主席徐鸿道,本党省委会副主委郑继伟、秘书长陈国荣、常委裘云庆,省政协提案委员会主任项有绍、副主任余海,省政府办公厅副秘书长徐震,省建设厅厅长陈继松,省农办副主任余振波,省环保局助理巡视员陈茜等参加了会议。
   近年来,随着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但农村垃圾日益增多与垃圾处理落后的矛盾日益突出。本党省委会组织人员经过调研,于今年省政协全会期间递交了《科学处理农村垃圾 改善农村生活环境》提案。该提案被列为省政协十大重点提案之一,得到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省委书记习近平批示要求,将科学处理农村垃圾作为改善农村生活环境、加强生态省建设的一个重要抓手。省长吕祖善批示建议,选择若干县市先行试点,探索积累经验。提案主办单位省建设厅和会办单位省农办、省环保局接到该案后,非常重视,召开了专题研究会,组织人员下基层调研,提出了相应的措施。
  首先,陈继松厅长汇报了我省农村垃圾处理的有关情况和下一步的工作打算。他说,在提案办理过程中,建设厅积极采纳了提案中“四个一”(即制定一个《浙江省农村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建立一个有效垃圾处理网络、引进一个市场化机制、营造一个垃圾综合利用的氛围)的建议,同时,省建设厅还争取到了省政府的3.4亿元的专项资金支持,决定从今年起到2007年,安排用于农村生活垃圾、污水处理项目建设,确保到2007年底全省60%镇(乡)有垃圾中转设施,形成“户聚、村收、镇(乡)中转、县处理”的垃圾集中收集处理机制。
  提案的会办单位省农办、省环保局负责人和其他政协委员也作了补充发言。
  郑继伟副主委就提案的提出背景和目的作了介绍,并对省委省政府对此案的高度重视表示感谢,对提案承办单位的办理工作情况表示满意。他说,农村垃圾处理问题既是一个复杂的社会问题,也是一个巨大的系统工程,既涉及技术问题,又涉及政策管理问题,彻底解决也需要一个过程。为推动这项工作的全面落实,一是需要政府提高认识,切实改变以往“抓而不紧”的状况,真正把它作为解决“三农”问题,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个重要抓手。二是要抓试点推进,要根据农村经济发展、区域自然条件和社会环境,因地制宜探索出若干垃圾处理模式,起到以点带面的示范效应。我们民主党派借政协这个平台,通过提案的形式,呼吁更多的人关注此问题,充分调动县、镇(乡)、村各级和广大农民群众的积极性,齐心协力,加快推进这项工作,尽早改善农村的生活环境。我们将继续关注提案的落实情况。
  徐鸿道副主席说,致公党提出的这件提案抓住了当前农村环境保护和村镇建设的一个重点和难点,提案的质量很高,对当前农村垃圾处理存在的问题、产生的原因、造成的危害分析很透彻,提出的对策和建议很有针对性,富有操作性。对提案办理工作,主办单位省建设厅、会办单位省农办、省环保局都高度重视,在办理过程中,做了许多卓有成效的工作,我从提案督办的角度,感到很满意。但是垃圾处理既是一场思想革命,也是一场环境革命,这项工作依然任重而道远,需要各级各部门坚持不懈地抓下去。
  陈加元副省长充分肯定了提案单位与承办单位所做的工作。他说,农村垃圾从表面看似是小事,但却是以小见大,紧扣省委省政府生态省建设的工作目标,与科学的发展观、城乡一体化发展理念的紧紧连在一起。该提案的提出、办理过程,不仅体现了致公党的参政议政热情高、所提的意见建议水平高,也充分体现了承办单位在办理过程中的真重视、真办理和见行动、见效果。最后,陈加元强调,政府要以提案办理为契机,狠抓落实,加快推进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处理工作。希望省建设厅、省农办、省环保局等有关部门要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充分吸取省致公党提案中的有关建议,进一步狠抓落实。他对下一步的工作,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加强规划引导,加快城乡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对专项规划编制实施和设施建设、经费落实情况,省建设厅和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各地的督促检查;二是理顺管理体制,落实农村环卫保洁责任。要按照城乡一体的要求,把农村环境卫生管理列入建设部门的重要职能,加大农村环境整治和环境建设的工作力度。重点是要加快建立乡村环卫管理队伍建设,落实村庄环卫保洁队伍,真正做到有人办事、有钱办事;三是积极创新机制,促进城乡垃圾综合利用。主要是要按照发展农业农村循环经济的要求,积极探索农村生活垃圾处理产业化、市场化的道路。在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源头治理、减少垃圾产生量的同时,要广泛采用各种先进适用的垃圾资源化处理技术,加快推进垃圾综合利用工作;四是总结成功经验,适时推进农村环卫管理立法工作。省建设厅要适时启动农村环境卫生管理的立法工作,在总结各地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先制定出台政府规章,待成熟后进一步提请省人大常委会进行地方立法,使我省农村环境卫生逐步纳入依法管理的轨道。总之,省委省政府在实际工作中,将依靠全社会的支持,把农村垃圾集中收集处理这件大事、实事、好事真正办好,让广大农民群众真正受益。


 

 

 

版权所有 © 2003  中国致公党浙江省委员会
邮编:310007 电话:0571-87053972 建议使用 IE6.0 , 800X600 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