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公党浙江省委调研报告直指社区建设问题
社区居委会承担行政任务多达260项
发布日期:2007年6月12日
本报讯 “社区自治的功能与权力严重缺位,行政化倾向严重,某些社区居委会要承担精神文明建设、文教卫、民政等20多类260多项工作任务。”致公党浙江省委完成的一项调研报告直指社区建设存在的问题。日前,中共浙江省委采纳致公党浙江省委建议下发的推进和谐社区建设的实施意见中,对建设和谐社区提出了系列保障措施。
围绕和谐浙江建设,致公党浙江省委会联合有关部门对杭州、绍兴、金华、宁波和温州等地社区建设的发展现状,开展了专题调研。调研组先后召开了16个座谈会,涉及市、县(市、区)民政部门、街道干部、社区工作者和部分专家学者等不同层面的人士120多人,认真听取分析了社区建设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研究提出了推进和谐社区建设的对策建议,并向浙江省委、省政府、省政协提交《提升社区服务水平推进和谐社区建设》的调研报告。
调研发现,浙江省的社区建设存在着诸多问题:社区建设区域发展和各项工作目标任务之间发展不平衡,杭州、宁波社区建设政府投入较大、整体水平较高,而其他则差异较大、欠账较多;重有形的物质建设、轻无形的制度规范,或者工作因部门强势弱势之差进展失衡;社区自治的功能与权力严重缺位,行政化倾向严重,导致社区服务定性不准确,管理混乱;社区参与不足,导致社区建设与治理缺乏动力和长效机制等。这些问题严重制约着社区建设的进一步发展。
致公党浙江省委会认为,做好社区服务工作对于提高居民生活质量、扩大就业、化解社会矛盾、促进和谐社会建设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建议政府要把加快推进社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建构起居民需求导向型社区公共服务新模式;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努力创建符合社区服务体系建设的机制和体制。
致公党浙江省委会的建议受到时任中共浙江省委书记习近平的高度重视,要求有关部门对社区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研究,逐步加以解决。中共浙江省委颁发的《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和谐社区建设的意见》要求,各县市要加强社区组织阵地建设,争取用3年时间,使全省每个社区工作服务部用房面积按基本达到350平方米以上;加大对社区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落实社区居民委员会开展有关服务活动必需的工作经费。 (潘勤俭)
来源:2007年6月5日《人民政协报》A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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