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来监管“洋品牌”
——“关注民生,构筑和谐”系列报道之六
发布日期:2007年7月5日
对大型企业特别是外资企业产品质量盲目迷信,甚至在出现质量安全问题,与消费者发生法律纠纷的时候,一些地方也会“从经济发展的大局出发”,采取息事宁人的态度,使这些企业高傲自大,忽视了产品质量。有关部门要从以人为本,关注人民健康与安全的高度,对大型食品、药品企业及其产品予以关注。——摘自省政协委员梁细弟的提案《大型食品、药品企业的产品质量也应予以关注》
洋品牌频遇“质量门”
近年来,我国相继发生了一系列重大食品、药品质量安全事件,一些大企业、甚至享誉世界的著名品牌也卷入其中。
2006年9月14日,国家质检总局宣布,日本宝洁株式会社蜜丝佛陀公司制造的SK-Ⅱ品牌系列化妆品中被检出禁用物质铬和钕。2005年3月,大型跨国集团亨氏美味源(广州)食品公司的“美味源”辣椒酱和著名跨国餐饮连锁企业“肯德基”的产品,被检出含有致癌物质“苏丹红Ⅰ号”。
与此同时,哈根达斯、强生、博士伦等,这些曾经令人“仰视”的跨国品牌,都遭遇了“质量门”事件。如巨石落水,一场前所未有的信任危机由此引爆。
规范检测标准
在去年的SK-Ⅱ事件中,国家质量管理部门只是说重金属超标,但究竟超多少,违反了我国的哪一条质量标准,始终没有给出明确的信息。据悉,目前实施的《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还是1987年制定的,SK-Ⅱ产品除首次进口时有关部门进行过检验外,竟然8年没有进行相关检测。而SK-Ⅱ含有的违禁物质铬、钕元素,并不在我国化妆品必须要检测的指标里——按照相关条例,重金属指标中只有砷、汞、铅元素是必检的。
可以说,正是行业标准的相对滞后,给了一些跨国企业漠视中国消费者权益的理由。梁细弟呼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有关科研单位要同大型企业一道,尽快研究制订适合现代要求的产品质量技术标准,让产品质量安全有据可查。对大型企业,包括世界知名企业的产品,特别是事关人民生命与健康的食品药品,应该给予更多的关注,加大监督管理的力度,不可盲目迷信,更不能迁就。
堵上监管缝隙
长期以来,我国形成了食品药品分段监督管理的体制。生产领域由农业、质量监督等部门监管,流通环节由工商部门监管,餐饮消费由卫生部门监管,这样的体系在实际操作中容易出现“监管缝隙”。
近年来,我省各民主党派和有关省政协委员多次通过提案、信息等渠道向省政府及有关部门反映问题,提出建议。他们认为,对食品、药品企业要强化全程监管理念。省政协委员、致公党省委会副主委梁细弟认为,国际大型食品、药品企业的产品质量,以前是管理的薄弱环节,今后要加强监管。因为食品、药品受到原材料、生产储运销售环境和周期影响因素多,检测产品的时间、批次、过程不同可能会产生不同的结果,对检测技术与检测设备的要求更高。(来源:联谊报 2007年7月5日一版 作者 范东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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